2008年7月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民警违反交通法要去当“协勤”
于力

  “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首先从公安民警做起,今后民警交通违法也要身着便衣去街头当‘协勤’,情况严重者同样要吊销驾照。”沈阳市公安局长许文有6月30日称,沈阳公安局正在酝酿出台民警交通违法内部处理办法,“正人先正己,对交通违法民警处理丝毫不能手软。”
  据介绍,沈阳市公安局将以交通乱点、难点、易堵点、重点车种、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力开展集中治理工作。其中,尤以整顿重点车种引人关注。
  沈阳市警方称将会对军警、党政机关车辆、公交、出租车辆、大型货车、残疾人机动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种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处罚、抄报、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沈阳市公安局尤其要求公安机关要为全市交通参与者作出表率,管理交通秩序要先从公安机关内部做起。为此,沈阳市公安局将要出台沈阳市公安机关内部车辆和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对公安车辆驾驶员有闯红灯、不系安全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依法从重处罚外,还将由纪检组按照内部纪律进行严肃处理。